裁罚国人赴陆任社区主任助理败诉 内政部 :将依法提上诉
台北高等行政法6日院针对台人赴陆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裁罚案,判决内政部败诉。对此,内政部傍晚表示遗憾,将依法提出上诉。
去年国人于福建省厦门区海沧区担任社区主任助理,内政部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3条第2项规定开罚33人,各处新台币10万元罚缓,不过事后有30人提起诉愿,惟遭行政法院全数驳回,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6日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内政部败诉。
对此,内政部表示遗憾,面对中国大陆各种拉拢国人的统战作为,政府始终秉持依法行政立场,维护台湾安全,将依法提出上诉。
内政部指出,国人赴大陆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裁罚案,是经过相关机关会商认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3条第2项规定,每个个案都是经过相关机关充分、完整的调查后,再由内政部进行裁罚,面对大陆以相关职务拉拢吸纳国人作为陆方统战宣传样版,内政部基于确保台湾安全及人民福祉,一定会依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