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废止妇联会立案 内政部将上诉

(报系资料照片)

由于妇联会未依《政党法》法定期限内转行成政党,而遭内政部废止立案,妇联会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日判决妇联会胜诉撤销原处分。内政部表示遗憾,将依法提起上诉。高等行政法院采用妇联会见解,限缩《政党法》适用对象,此举是否僭越立法院职权,应予慎思。

内政部解释,《政党法》于2017年11月10日三读通过,当初立法时,立法院即已作成政治团体退场的决议,并规定政治团体应于2年内转换为政党,妇联会却因内部长期对未来走向无法达成共识,而未在期限内完成转型,故内政部依法于2020年4月27日作成废止立案的行政处分。

内政部指出,妇联会提起诉讼,辩称其不受《政党法》规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竟采此见解,限缩《政党法》适用对象,此举是否僭越立法院职权,应予慎思。

内政部强调,原处分依照立法院通过法律执行,并提供妇联会一定缓冲时间,对此判决,内政部将依法提起上诉,期待最高行政法院能本于法律专业作成判决,正视我国民主转型、政党政治环境长远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