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不服废止立案提告 可能停止诉讼

妇联会遭内政部废止立案,曾走上街头抗议政党法》违宪。(本报资料照片

《政党法》施行后,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未在限期转型为政党,遭内政部废止立案,妇联会提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开庭法官认为,妇联会另提撤销「命限期转型」处分是本案前提,目前另案审理中,询问双方是否合意停止诉讼,待前提诉讼判决确定后再续行审理。

政党法2017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内政部要求政治团体转为政党,妇联会自认公益运作,不会派人参加选举,不应成为政党,申请转型为非政党团体或基金会,但直到去年4月27日期限届满仍无结果,内政部遂废止妇联会立案,命5月11日前申报选任清算人

妇联会先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认为内政部未提供其他转型选项退场机制严重僵化,恐过度限制人民结社自由,有违宪之虞,裁准停止执行,但排除收受政治献金部分;最高行认同北高行见解,并指内政部仍可依《人民团体法》监督妇联会,驳回内政部抗告确定。

妇联会暂时免于被清算的危机后,同时提起撤销「命限期转型」、「废止立案」处分两件诉讼。「废止立案」部分,妇联会律师团今开庭主张,废止立案依据的《政党法》有违宪之虞,也不是用来规范妇联会这样的「非参选型政治团体」。

内政部律师团反驳,《政党法》是否违宪,不能由北高行来认定,且目前也没法律定义所谓的「非参选型政治团体」。

妇联会并递状声请停止诉讼,法官认为「命限期转型」处分合法,才有「废止立案」合法与否的问题因此列出13个问题请两造陈报意见,再由合议庭裁定是否停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