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决议「不转为政党」 内政部:年底依政党法废止立案

▲妇联会。(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蒋婕妤台北报导

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16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转型政党。对此,内政部回应,予以尊重,如果妇联会没有在今年12月7日前转型为政党,将依政党法规定废止其立案

内政部进一步表示,依政党法第43条第2项规定,政治团体应于政党法施行后2年内,也就是在今年12月7日前完成章程修正转换为政党,届期未修正者将依法废止立案。如妇联会未依上述规定依限转换为政党,内政部将办理废止立案事宜

内政部指出,依政党法第43条第3项规定,经废止立案之政治团体应予解散,其财产之清算,依政党法第32条规定办理,即财产清算后如有賸余者,其賸余之财产归属国库。但因妇联会之财产已列为不当党产应收归国有,内政部将与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研商后续财产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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