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不签行政契约 内政部:依规定持续辅导转型

▲妇联会决议不签署行政契约内政部叶俊荣表示强烈遗憾。(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妇联会31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最终经投票决议不与内政部、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签署行政契约。对此,内政部长叶俊荣表示强烈遗憾,并表示未来内政部会依人民团体法及政党法相关规定持续辅导妇联会转型,并尊重、配合党产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另外,基于主委雷倩上任后,妇联会会务已陆续恢复运作,内政部不会主动撤免雷倩的职务

内政部表示,历经超过半年的协商,妇联会与内政部、党产会2017年12月共同签订备忘录,并订于1个月内完成正式行政契约签署;但自从签订备忘录起,妇联会内部派系纷争逐渐浮上台面,虽然雷倩积极改善会内寡头垄断、隐晦不明的决策体制,并多次呼吁会员代表踊跃出席会议,亲自为妇联会的未来作决定,最终仍不敌各方势力强力运作,无法在大会中通过签署行政契约的决议。

内政部指出,妇联会除了无法解释资产来源与收受劳军捐之间的疑义,在会务运作及章程规定上也都不符合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为辅导妇联会正常运作,内政部始终秉持组织落实民主转型、资产捐国库公益、会务接受公共监督等三大处理原则,前主委辜严倬云也曾在去年亲自召开常务委员会,决议配合政府协商三原则。

不过,内政部进一步说,期间因为辜严倬云个人因素,导致妇联会会务决策迟缓,为使该会回归正常运作,内政部于12月22日撤免其主委职务,妇联会旋即于同月选出新任主委雷倩;至于妇联会最终仍无法通过签署行政契约,内政部尊重会员代表决定,未来也会回归人团法规定,持续辅导妇联会修改章程、财务透明、改善会员加入以及职员选任制度

内政部也说,政党法规定,政治团体应于该法施行后2年内修正章程转换为政党,届期未修正者将被解散,因此妇联会短期内仍然要面临修改章程或转型的问题;至于党产会未来是否重新启动附随组织的调查及认定程序,内政部都将配合相关程序,并再次呼吁妇联会的会员代表能以妇联会全体利益考量,勇敢面对历史议题,才是对台湾社会最大的贡献

▼妇联会31日召开会员大会。(图/记者徐政璿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