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不签行政契约 内政部:依规定持续辅导转型
▲妇联会决议不签署行政契约,内政部长叶俊荣表示强烈遗憾。(图/本报资料照)
妇联会31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最终经投票决议不与内政部、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签署行政契约。对此,内政部长叶俊荣表示强烈遗憾,并表示未来内政部会依人民团体法及政党法相关规定,持续辅导妇联会转型,并尊重、配合党产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另外,基于主委雷倩上任后,妇联会会务已陆续恢复运作,内政部不会主动撤免雷倩的职务。
内政部表示,历经超过半年的协商,妇联会与内政部、党产会2017年12月共同签订备忘录,并订于1个月内完成正式行政契约签署;但自从签订备忘录起,妇联会内部派系纷争逐渐浮上台面,虽然雷倩积极改善会内寡头垄断、隐晦不明的决策体制,并多次呼吁会员代表踊跃出席会议,亲自为妇联会的未来作决定,最终仍不敌各方势力强力运作,无法在大会中通过签署行政契约的决议。
内政部指出,妇联会除了无法解释其资产来源与收受劳军捐之间的疑义,在会务运作及章程规定上也都不符合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为辅导妇联会正常运作,内政部始终秉持组织落实民主转型、资产捐国库作公益、会务接受公共监督等三大处理原则,前主委辜严倬云也曾在去年亲自召开常务委员会,决议配合政府协商三原则。
不过,内政部进一步说,期间因为辜严倬云个人因素,导致妇联会会务决策迟缓,为使该会回归正常运作,内政部于12月22日撤免其主委职务,妇联会旋即于同月选出新任主委雷倩;至于妇联会最终仍无法通过签署行政契约,内政部尊重会员代表决定,未来也会回归人团法规定,持续辅导妇联会修改章程、财务透明、改善会员加入以及职员选任制度。
内政部也说,政党法规定,政治团体应于该法施行后2年内修正章程转换为政党,届期未修正者将被解散,因此妇联会短期内仍然要面临修改章程或转型的问题;至于党产会未来是否重新启动附随组织的调查及认定程序,内政部都将配合相关程序,并再次呼吁妇联会的会员代表能以妇联会全体利益为考量,勇敢面对历史议题,才是对台湾社会最大的贡献。
▼妇联会31日召开会员大会。(图/记者徐政璿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