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史话-交通银行成袁世凯密帐金库

民国初年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取自网路

老上海北火车站。宋教仁即在此被刺身亡。(取自网路)

宋教仁像。(新华社)

袁世凯豢养政客,收买同盟会会员,组织自己指挥之特务,暗杀宋教仁之费用,一切款项,皆取之于交通部之收入。

(一)为了应付资金短缺情况,增加资金来源。交行通过交通部向袁世凯上一签呈,提出了「缓提官存,新旧帐分开」的办法。签呈指出:交行当初为轮、路、邮、电四政而设,今后四政存款均应继续存入交行,概归旧帐往来,随时听候提拨。辛亥革命邮传部及四政存款,应作为旧帐,仿照中国银行办法,一律转为缓提,一俟清理就绪,议妥办法,再行呈候核咨。签呈经袁写了一个「阅」字,交行即作为依据。当时邮传部被冻结的存款达二百万两,存在天津交行。这样,公款大量提取的难关暂时得以应付过去。一九一二年九月间,北洋政府向比利时借的陇秦豫海铁路借款二亿五千万法郎,其第一批交款二千五百万法郎,经部指定中国、交通两行各半经收,增加了营运资金。经过这些努力,交行资金呆滞的情况逐步好转。

扩大代理国库业务

(二)力争扩大发行权,期与中国银行取得同等地位。交行于一九○九年开始发行兑换券,计有银两券、银元券、小银元券三种。辛亥革命前夕共发行二百五十余万元。但这种发行与一般商业银行并无差别,营运范围受到很大限制。通过梁士诒的活动,袁世凯于一九一三年一月下达命令:「交通银行迭经整理,信用昭著。在纸币则例未经详定以前,所有交通银行发行之兑换券,应按中国银行兑换券章程一律办理。」

交行即据此通过财政部、交通部通令各省,凡完粮、纳税、发饷及一切官商交易,交行兑换券一律通用。该行并在轮、路、邮、电各机关分设兑换机构,特别在全国铁路各大车站均设立兑换处,扩大收付业务。交行发行额遂逐年增加。一九一三年较一九一二年发行额增加四倍以上,达到四百五十万两。一九一四年又增至五百九十六万两。一九一四年二月,北洋政府公布「国币条例」三月,财政部正式印发国币兑换券,并开始在天津造币厂铸造银元国币,通过中交两行逐步推行。交行的发行信用于是日益巩固

(三)扩大代理国库业务。交行原以经募京汉赎路公债起家,国家金库向由中国银行代理。但梁士诒依恃袁世凯的势力,于一九一三年争取到「分理金库」的特权。财政部委托交行代理金库,暂行章程第三条规定:「以国债收支一部分为主,但租税系统内之出纳亦得酌量各该地情形委托交通银行代收。」这就与中国银行代理金库业务发生矛盾,引起中国银行反对。后经财政部规定两行代理比例为中七交三而暂时解决。至于交通四政收入之国库金,在「交通银行则例」中已规定为该行特许业务之一,采用特别会计,国务总理与财政部均不得过问,实际上已成为袁世凯的内库,梁士诒就是袁掌库之人。「凡袁世凯豢养政客,收买同盟会会员,组织自己指挥之特务,暗杀宋教仁之费用,一切款项,皆取之于交通部之收入。」

一九一四年三月,交行为了巩固它已取得的地位,经呈准交通部修改章程,比照「中国银行则例」,颁布了「交通银行则例」。「则例」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除经理交通四政存款外,并得受政府委托分理国家金库、办理国外款项,掌管特别会计之国库金、发行兑换券、经办国内外汇兑及一般银行业务,使它事实上已具有国家银行性质。一九一五年十月卅一日,袁世凯又正式申令:「中国、交通银行具有国家银行性质,信用夙着,历年经理公库,流通钞币,成效昭彰。着责成该南银行按照前此办法,切实推行,以为币制公债进行之辅助。该两银行应共负责,协力图功,以副国家维护金融、更新财政之至意。」交行的国家银行地位,于是确立。

一九一五年五月,交行第三届股东会在北京召开,成立了第一届董事会,选出董事七人。公推臭名昭著的大军阀张勋为第一届董事会主席。梁士诒在这届会议上,正式被选为总理;任振采被选为协理叶恭绰由交通部派为帮理。代表大官僚、大买办、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交通系势力,在交行深深扎下了根子。

袁世凯引停兑风潮

袁世凯窃据了正式大总统并不心满意足,蓄意等待时机,复辟帝制。梁士诒就是袁世凯蓄谋称帝的忠实谋士和财政管家。在袁世凯的授意下,梁不仅组织所谓「全国请愿联合会」,带头鼓吹帝制,而且积极为袁称帝筹款,大肆搜刮。梁士诒控制下的交行,便成为从财力上支持北洋政府的重要工具。

袁世凯上台以后,全部承认了清政府对外签订的一切丧权辱国条约,自然得到各帝国主义的支持。那时的北洋政府,财政一空如洗,「几乎无一用款,不仰给于借贷」。从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一三年六月,各帝国主义给北洋政府先后贷款三十二次,贷款总额近四亿元。

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续借外债发生困难,而财政状况,由于军阀割据,「各省每以自顾不瞻,将向归中央收入之款项,任意截留,自为风气。」致使财政状况更加恶化,不得不转而乞灵内债。(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