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呼呼?林益世认索贿 想躲无期徒刑走「七年生门」?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2日坦承索贿,也为台湾政界引爆震撼弹。但是林益世选择部份认罪,只认了索贿部分,也就是跟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开口要8300万的部份。外界研判,这是林益世要走「七年生门」,而避开无期徒刑的策略

根据《贪污治罪条例》第 5 条,对于职务上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六千万元以下罚金

前任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恐成阶下囚热心网友制作查缉专刊。(图/取自网路)

林益世目前只认了「职务上要求行贿」,因为陈启祥所提供的录音档案实在录得太清楚,让这位前行政院秘书长不得不设下停损点

根据《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藉势或借端勒索、勒征、强占或强募财物者,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亿。

据了解,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交出的两片录音光碟中,录到林疑索贿共1亿4600万元,以及呛说「国库印章是我盖的」等内容,若是林益世选择坦承索贿,而拒绝承认收贿,应该就是希望能躲过罪刑较重的《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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