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案停审 最高行政法院不准

▲妇联会附随组织案停止审理,最高行政法院今废弃。(图/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行政院党产会认定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国民党附随组织,并冻结名下385亿元财产,妇联会不服提行政诉讼,声请撤销党产会认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审认为本案目前释宪中,因此裁定停止审理,党产会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24日废弃一审停审裁定,发回北高行重裁

最高行政法院废弃发回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必须重新开庭审理,或者另行撰写释宪声请书,向法官声请释宪,才能据此裁定停止执行。

行政院党产会今年2月认定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并冻结名下385亿元财产,妇联会不服提行政诉讼,除了要求撤销党产会认定为附随组织的行政处分外,并要求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间裁定,准许妇联会停止执行的声请,等同让妇联会冻结财产全面解冻;至于本诉的部分,则因北高行认为本案有违宪之虞,已经司法院大法官受理释宪,在释宪结果出炉前,停止本案审理程序

党产会不满,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受理后,认为北高行裁准停止审理的依据,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8条之1规定,并参酌司法院释字第371号、第572号解释意旨,行政法院法官就其所审理之案件,依同条规定第2项规定裁定停止诉讼程序者,当以其确信该案应适用之法律违宪,显然于裁判结果有影响,并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解释,始得为之。

但因北高行并未就其受理本件党产条例事件,所应适用的系争规定表明有抵触宪法之确信,也未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与上开《行政诉讼法》裁定停止诉讼程序之规定未合,所以最高行政法院废弃北高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