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抗告 最快今转送最高行政法院!法界直言 法官应勇于挑战违宪体制
中天新闻台换照遭否准,声请假处分案7日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中天新闻台无法续照,中天电视公司紧急声请假处分,请求暂时准予换照,禁止变更使用52频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中天律师8日傍晚提出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整理相关卷宗资料后,最快今(9)日转送最高行政法院审理。法界人士直言,中天假处分案遭驳回,凸显原审缺少宪法意识,法官应勇于挑战违宪的法律及制度,才能体现权力分立的价值。
北高行驳回中天假处分声请的主要理由之一,指新闻媒体是公共资源,应受到国家政策与主管机关监督,法院若裁准本件假处分,等同让中天回避换照规范,将使6年换照制度形同具文,并影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有效管理秩序的权能。
律师叶庆元脸书批评,本案对于国内广电及新闻自由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当政府可利用执照制度关闭不同立场的新闻台,如何期待媒体能扮演「第四权」的角色来监督政府。
叶庆元强调,无线广播电视媒体之所以可以存在执照制度,是因为频谱的稀有性,但卫星广播电视没有这个问题,卫星讯号可容纳上千个频道,政府透过执照制度进行事前的管制,根本就是违宪。
还有法界实务人士指出,司法与行政、立法相互制衡,防止国家权力滥用,因此,法官面对限制新闻自由的换照制度,应该拉高到宪法层级,审视是否有违宪之虞,而不是画地自限、照单全收,否则就只是熟读法条的「法匠」,或沦为行政机关的橡皮图章。
法界举例,北高行多个承审不当党产案的合议庭,面对同样是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党产条例》,以及同样是独立机关的党产会,认为法律或制度可能违宪,都勇于声请释宪,展现司法官应有的风骨,正是印证权力分立价值仍在,虽然大法官最后作出合宪解释,这些释宪法官仍让人看到台湾司法的希望。
前总统马英九昨天出席工商建研会理事长交接典礼时受访,也表示这样的驳回裁定令法界非常讶异,因为这是言论自由的问题,不管是哪一级的法院,都应该要用更广阔、更高的视野来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