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总:本会非国民党附随组织 将诉请法院撤销党产会违法处分

2019年泰北地区华文学校种子教师培力研习结业式 (清迈万养村忠贞中学)。(救总提供)

针对党产会今日认定中华救助总会国民党附随组织,救总深表不满,并抨击党产会预设立场、先射箭再画靶,完全丧失政府机关应有之公正立场。救总强调,将循司法救济途径,要求法院撤销此一违法处分

救总指出,救总是在民国39年由跨党派民间人士响应政府的号召创立,自创立迄今,不论是人事、财务或业务,始终未曾受国民党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党产会今日报告,明确地指出救总目前并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但是对于国民党究竟如何控制救总,又在何时失去对救总的控制,不是模糊带过,就是语焉不详,根本没有善尽调查的职责,显失公允

救总强调,救总对港澳难胞之救济,系民间主动发起,根本不是受到国民党的指挥、监督。救总于民国39年4月召开第1届第1次监事联席会议时,雷震监事即透过临时动议提案:「建议救济对滞港请求入台难胞迅予明订办法公布施行案」;嗣民国40年4月3日立法院「咨请从速抢救港澳等地流亡难胞提案」,行政院于40年7月28日咨复立法院,内容明载「内政部授权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负责承办实际业务」。由此可知,救总基于设立宗旨,主动、即时针对难胞需求做出回应并提供救济,与国民党无关;而国民党基于执政职责,对重要议题党内提出讨论,亦属民主政治常态

救总并举出前驻泰大使振源今年5月2日的公开信文中具体指出「救总对泰北的援助,是在执行『中华民国政府委托的任务』,其运用国家及社会资源,并『不属于任何特定政党,或由某特定政党决定其人事与资源配置。』」救总强调,从港澳灾胞、金马战地中南半岛难民救济,到对泰北义胞的援助,乃至于对职业训练、儿童及老人的社会服务工作,救总一向是受政府委托或补助,不是受国民党的委托,更不曾受国民党的指挥、监督。

救总批评,党产会立场明显偏颇调查报告多次以预设立场,不当引用国民党会议资料,以便做出救总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的结论,但对于有利于救总的证据(如国民党并未干涉救总的业务,也从未将救总视为国民党所属组织),则刻意忽略。

救总批评,党产会明知救总是受到中华民国政府的委托,执行难胞救助、安置工作,却刻意淡化政府的色彩(如故意将蒋中正「总统」称为蒋中正「总裁」,否认其官方身分),主张政府是受到国民党控制,来委托救总,这显然是一种穿越时空的诡辩。如果以此说法,则任何在国民党执政时期受政府委托处理业务的民间团体,从全国总工会、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农会渔会……都会变成受国民党委托执行业务的附随组织,这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救总强调,在民国41年及51年前后,因为对岸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造成重大饥荒民生灾难,对岸有大量难胞逃至香港,政府为了安置逃亡至香港的国民,授权救总进行相关的接济及安置等工作;而救总接受政府指示或配合政府政策,结合各党派、行业、宗教、慈善机构及国外相关组织,进行人道援助及救济工作,因而接受政府补助,此乃当然之理。

救总强调,如果没有当年救总主动寻求民间资源,配合政府救济难胞的需要,而兴建房舍、提供工作,势必对台湾的民生及治安造成重大影响。如今政府换党执政,党产会在如今歌舞升平的岁月,居然翻脸不认帐,主张救总是受国民党委托,与政府无关,岂不令人愤慨?

这70年来,救总累积之公益支出为101亿元,政府补助金额57亿元,影剧附劝15亿元,合计仅有72亿元,根本入不敷出,都是靠救总向各界募款及自筹,才能完成各项人道援助与社会公益。救总出钱出力,却被硬贴标签,说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令人慨叹。

救总指出,党产会对于救总于听证中提出之事证及意见陈述,完全漠视不理,对不当党产条例第4条第2款有关附随组织之构成要件,视而不见,为达其政治目的,执意认定救总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救总将诉请法院撤销此一违法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