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违宪 港府正式提上诉文件:暴力者私隐无须保障
▲港府就「禁蒙面法违宪」的裁决提出上诉。图为10月6日,市民上街抗议禁蒙面法。(图/路透)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引用《紧急法》制定了《禁蒙面法》,随后香港高院裁定其部分条文违宪,港府在25日正式向高院提出上诉,但目前还不确定聆讯日期。港府在文件中指出,由于「 危害公安」局势有增无减,希望上诉庭能接受《禁蒙面法》的必要性。
官方香港电台报导,香港政府于25日正式向高等法院递交文件册,要求推翻原先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希望获批上诉许可。据了解,港府在文件中指出,政府在暴力乱局中有合理必要去应用《禁蒙面法》保障公民,而且《禁蒙面法》所限制的权利及自由属有限度,不会限制参与合法集会的市民权利。另外,文件中也提到,决定现时局势是否符合「危害公安」的定义仍有很大斟酌余地,希望上诉庭接受《禁蒙面法》在「 危害公安」局势有增无减的情况属必要,「暴力示威增加前线警员的工作压力,以及人手紧张,到处破坏及实施暴力行为人士的私隐权亦毋须被保障」。《香港01》报导,政府回应表示,目前已经提出了上诉,不适宜再多做评论。
林郑月娥在10月4日,以「危害公安」为由,引用《紧急法》制定了《禁蒙面法》,但随即遭到许多人反弹,香港高等法庭在18日裁定,《紧急法》跟《禁蒙面法》当中有部分条文违宪,抵触「基本法」下的宪制架构,宣布无效。港府律政司代表先前曾申请,希望在上诉结果未确定之前,暂时让该法规抱持有效,但遭到高院拒绝,法官指出,香港目前情况严峻,但暴力事件并未因《禁蒙面法》无效的裁决后增加。
不过,法官先前考虑到政府已经准备提起上诉,所以暂缓颁布无效裁决一个礼拜,期限延到29日,港府已提出上诉,目前未确定聆讯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