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追党产先捉大尾 中投将收归国有
文/曾嬿卿、洪绫襄
接下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顾立雄就注定政治争议脱不了身。党产会在8月31日成立,2个半月来,大门玻璃被砸破、被泼粪、包围抗议,纷扰不断;但经历过10年前红衫军倒扁事件的顾立雄,却认为「现在还好,只有一些国民党支持者在骂,但没有很明显的族群对立。」
当时因为担任陈水扁的律师,被卷入社会两极对抗中,顾立雄接受本刊访问时表示,当时从他的车位到家里电梯口都被贴满倒扁标志,有上海口音的母亲去菜市场,却被鱼贩骂,「我觉得现在时代进步了。」
然而,党产会在九月冻结国民党永丰银帐户及台银支票八亿余元,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行政处分合法性有疑义,必须停止执行;但党产会再提出两项行政处分,要求永丰银暂停提领汇出、台银办理支票清偿提存,并将对高等行政法院抗告,引发外界批评党产会凌驾司法。本刊专访主委顾立雄谈处理党产的争议。以下是访问摘要:
问:党产会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行政处分有问题,但党产会却再度做出行政处分,被部分人士指责党产会行政权凌驾司法权?
答:并没有行政权凌驾司法权这件事情,我们始终要面对司法的监督,行政和司法是分立的,否则国民党为什么可以去法院声请救济?我们会被批评,只是因为我们再次做出行政处分。这是不理解三权分立,我们正是因为国民党去声请、法院裁定停止执行,我们是遵循该裁决内容,才再次做了一个行政法院希望我们更明确的行政处分。
问:外界只觉得为什么法院已经裁定停止执行了,你们又再发一条行政处分?
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没有否定我们不能冻结,只是程序上应该要更完美,主要是因永丰银是私人事业,为善意第三人,没有履行法律的义务;因此党产会依照法院裁定,就再做一个更明确处分,未来所有的认定都不必交由永丰银,而是依据《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及相关办法。国民党当然可以再去声请救济,如果法院还是认为我们不够明确,我们当然欢迎国民党再次提诉愿,甚至声请再次停止执行;如果法院再裁定停止执行,这时候责任就不在我。
答:其实像陈树(中投董事长)便就中投营运的合理支出来跟我们申请许可,这样他就能维持正常营运,因此我们也希望国民党来跟我们申请许可。我一直提到,如果国民党认为其党产合乎法律义务、正当理由、申请许可,都欢迎来本会请求认定,但到现在都没有。国民党的态度都是杯葛,认为我们是违宪违法的机构,所以只要一再抗议就好,并没有来请求对法定义务或正当理由做认定…(本文截自财讯516期,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