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孔雀绿毒」的海鲜窜市面 大润发、家乐福都中标
▲含「孔雀绿毒」的海鲜窜市面,大润发、家乐福都中标。(图/食药署提供)
食药署今(21)日公布2015年9~11月食用水产安全卫生稽查结果,针对批发鱼市场、大卖场及超市共60件水产品检测动物用药残留,除了20件文蛤全数合格外,10件金钱仔、15件甲鱼及15件大闸蟹中,共有9件不合规定,不合格率达15%。在抽验卖场中,高雄市家乐福的金钱仔与云林县大润发的大闸蟹,也分别被验出含有还原型孔雀绿及硝基呋喃代谢物。目前所有违规产品皆已下架回收,并由地方卫生机关处办中。
食药署北区区管中心主任邱秀仪表示,本次动物用药残留检测项目共计80品项,包括氯霉素类3项、硝基呋喃代谢物类4项、磺胺剂与Quinolone类等48项、抗生素多重残留类16项、四环霉素类7项、孔雀绿及其代谢物2项。
邱秀仪说,本次检出9件不符规定之检体中,4件金钱仔皆检出微量还原型孔雀绿,因有致癌风险,目前禁止使用于供人食用之养殖水产动物,本次检验出的含量极低,不排除环境中的农药残留。
▼台北市鱼贩的甲鱼检验出的三甲氧芐氨嘧啶。(图/食药署提供)
另外,大润发贩卖的大闸蟹检出的「硝基呋喃代谢物AOZ」,为消毒性杀菌剂,因可能致癌及造成基因突变,目前也全面禁用。至于4件甲鱼检验出的三甲氧芐氨嘧啶、氟灭菌、西氟沙星、氟甲磺氯霉素胺等动物用药,邱秀仪说,前二者分别可用在鸡与吴郭鱼,但绝对不用用在甲鱼上。
根据《食安法》规定,若水产品检验出动物用药残留不符,可依同法第15条,对供应商或养殖户裁罚6万~2亿元的罚锾,并将产品没入销毁。如果贩卖业者无法清楚提供来源,或提供资料不实时,亦可依同法第47条处3万~300万元罚锾。邱秀仪说,在9件不合格的产品中,台南市金钱仔餐厅、彰化县甲鱼餐厅与云林县大润发卖的大闸蟹,分别因未能提供来源,遭地方卫生局裁罚3万元。其余不合格项目,皆由屏东县政府卫生局处办中。
▼食药署不合格检体结果追踪后续。(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