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不甩陆委会祭出罚则 厦门海沧区再聘台籍社区主任助理

厦门海沧政府网站23日发出增聘8台籍社区主任助理公告,向台湾人才招手。(图/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蔡浩祥蔡绍坚台北—厦门海沧报导

厦门市海沧区去年一口气招聘35名台籍「社区主任助理」,陆委会经与相关机关会商后,认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恐面临罚则。不过,陆方却不甩陆委会所提,海沧区政府网站仍在23日发出增聘8位台籍「社区主任助理」公告,向台湾人才招手。

《ETtoday新闻云》记者查询海沧区政府网站,发现该增聘公告。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共有43位台籍人士赴厦门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职务,期间因有人因故离职回台,才再次发出增聘公告。

公告指出,「鉴于发展需要和出现部分缺额,为借鉴台湾经验,进一步推动台胞参与服务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乡村振兴与社区治理,经研究,决定增聘8名台胞担任海沧区社区主任助理」。

公告上的招聘条件,除年龄要在45岁以下,具大学学历且不在大陆工作应聘者必须认同「九二共识」,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有关台籍人士赴陆担任社区主任助理一事,陆委会经与相关机关会商后,认定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图/记者蔡浩祥摄)

有关工作内容,公告指出,录取者得参与编制、执行乡村振兴规划方案;沟通对接两岸,深化互相认同与融合,促进两岸宗亲交流、互动等。

薪资部分,试用期月薪约4万6000元(新台币,下同),试用期为2个月,采「两年一聘」制度,转正后年薪近69万。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明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经陆委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