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完整社区 厦门出台城中村改造规划导则

人民网厦门1月19日电 (记者张萌)“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地块可按需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注重对城中村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打造具有厦门地方特色的完整社区”……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厦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针对整治提升、拆除新建、拆整结合等三类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等作出系统详尽要求与指引。

据悉,《导则》适用于厦门“城镇开发边界、市政走廊主通道、重大区域基础设施、山海通廊”内的村庄。其以规划统筹、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为原则,针对城中村现状典型问题进行研判,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引导与更新整治措施,对厦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形成有效规划指引,以合理有序推动城中村改造实施。

《导则》提出,厦门将采用“留、改、拆”并举的模式,将城中村分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实施改造。其中,在整治提升方面,《导则》充分衔接《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明确了治理规划、道路提升、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产业提升、文化传承、智慧管理等十一方面内容。同时要求通过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提升,不断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提高空间使用效率,实现城村融合发展。

《导则》明确,应在全面社区体检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城中村改造片区的更新改造适宜度,科学划定城中村改造片区采取拆除新建和整治提升改造方式的区域,结合城中村改造片区空间布局特点、资源禀赋、拆(搬)迁时序等,统筹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

“通过《导则》在全市域层面建立统一的更新标准,合理有序推动城中村改造实施。”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品质、美化村庄风貌、传承历史文脉等工作中,稳步推进厦门市城中村实现宜居社区、宜业社区、智慧社区、和谐社区的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四个社区”目标,推动城中村有机更新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助力厦门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