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检不同调!警官罗明村收贿案第50次求非常上诉

民间司改会第50次向检察总长请求,为罗明村提出非常上诉。(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庄分局刑事组长罗明村,21年前在侦办一起枪击案时,遭控收贿50万元遭到法办案件审理期间,罗一度获判无罪,但最终仍遭判刑13年确定,潜逃出境人权团体19日再到最高法院检察署,为罗明村声请第50次非常上诉,希望能让罗明村一家人中秋团圆

曾办过白晓燕命案林清岳亲案的新庄分局刑事组前组长罗明村,21年前侦办一起枪击案时,受3名被告请托,包庇3人找人顶罪,并率队逮捕顶包者,罗事后收取50万元的贿赂。全案19年前爆发,罗明村等人遭提起公诉,多名被告陆续被判刑确定,入监服刑。至于罗涉案部分一审重判有期徒刑15年,之后更一审一度将罗判处无罪,但最终在2009年4月间,最高法院仍认定罗收贿有罪,处13年、褫夺公权5年确定,但罗明村早已潜逃出境,至今仍未到案执行。

罗明村的案件去年底向高等法院提出再审,高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否有检方违法上诉的重大违背法令情事须经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厘清后,才能准予再审,因此高院驳回罗的再审。而民间司改会等人权团体,也在去年11月,第49次向检察总长请求提出非常上诉,但检察总长仍认为本案应循向法院提出「再审」救济,而不是提出非常上诉,因此驳回请求。

民间司改会在19日再度到最高检察署前,第50次提出请求,希望新上任的检察总长江惠民能提出非常上诉。这次人权团体的理由,在于去年底向高院请求再审时,高院驳回再审声请的理由,是因高院认为更一审无罪判决时,检察官逾上诉期间才提出上诉,所以检方上诉无效,本案应无罪确定;因此高院上个月驳回再审声请,并建议借由声请「非常上诉」去救济。

人权团体认为,法院要罗明村向检方提非常上诉救济,但检察总长又要罗循再审救济,本案已经变成人球冤案,罗明村始终徘徊于院、检之间,被拒于冤案平反之门外,不得其门而入。所以人权团体希望江惠民能打破以往院检的成见,提出非常上诉,让罗明村一家中秋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