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检不同调!警官罗明村收贿案第50次求非常上诉
▲民间司改会第50次向检察总长请求,为罗明村提出非常上诉。(图/记者吴铭峰摄)
前新庄分局刑事组长罗明村,21年前在侦办一起枪击案时,遭控收贿50万元遭到法办。案件审理期间,罗一度获判无罪,但最终仍遭判刑13年确定,潜逃出境。人权团体19日再到最高法院检察署,为罗明村声请第50次非常上诉,希望能让罗明村一家人中秋团圆。
曾办过白晓燕命案、林清岳弑亲案的新庄分局刑事组前组长罗明村,21年前侦办一起枪击案时,受3名被告请托,包庇3人找人顶罪,并率队逮捕顶包者,罗事后收取50万元的贿赂。全案19年前爆发,罗明村等人遭提起公诉,多名被告陆续被判刑确定,入监服刑。至于罗涉案部分,一审重判有期徒刑15年,之后更一审一度将罗判处无罪,但最终在2009年4月间,最高法院仍认定罗收贿有罪,处13年、褫夺公权5年确定,但罗明村早已潜逃出境,至今仍未到案执行。
罗明村的案件去年底向高等法院提出再审,高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否有检方违法上诉的重大违背法令情事,须经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厘清后,才能准予再审,因此高院驳回罗的再审。而民间司改会等人权团体,也在去年11月,第49次向检察总长请求提出非常上诉,但检察总长仍认为本案应循向法院提出「再审」救济,而不是提出非常上诉,因此驳回请求。
民间司改会在19日再度到最高检察署前,第50次提出请求,希望新上任的检察总长江惠民能提出非常上诉。这次人权团体的理由,在于去年底向高院请求再审时,高院驳回再审声请的理由,是因高院认为更一审无罪判决时,检察官逾上诉期间才提出上诉,所以检方上诉无效,本案应无罪确定;因此高院上个月驳回再审声请,并建议借由声请「非常上诉」去救济。
人权团体认为,法院要罗明村向检方提非常上诉救济,但检察总长又要罗循再审救济,本案已经变成人球冤案,罗明村始终徘徊于院、检之间,被拒于冤案平反之门外,不得其门而入。所以人权团体希望江惠民能打破以往院检的成见,提出非常上诉,让罗明村一家中秋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