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胡椒粉砒霜超标竟无罪 中高检将提非常上诉

制作工业碳酸镁的毒胡椒厂商获判无罪定谳,台中高分检将提非常上诉。(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台中谊兴生产含砷(砒霜)、铁超标,遭一违反食安法搀伪假冒罪法办,一、二审均判负责人林中柱等人无罪。由于刑事符合速审法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但在判决书内指二审曲解法律见解「非无可议」。台中高分检18日表示,已整理相关卷证,正式呈请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

彰化县卫生局2014年11月查获进兴行、进兴制粉厂及上游谊兴公司,掺入工业用碳酸镁制造胡椒粉,内含砷(砒霜)高达6.4ppm,铁更高达477.6ppm,3家负责人遭依违反食安法搀伪假冒罪嫌送办。一审彰化地院认为,碳酸镁属准用食品添加物(正面表列),虽碳酸镁中有杂质导致规格不符,但未构成搀伪假冒混充,只是违反法定使用范围限量规格标准,属于行政违规,没有刑责

二审台中高分院认为,食安法中将碳酸镁列为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并无工业用或非工业用区别,且被告并不是用非碳酸镁成分冒充,最后仍做出无罪判决,将上诉驳回。

最高法院则认为,二审曲解法律见解及添加物定义,不能给人吃的东西就是不能当作合法食品添加物,应判有罪。允成化工的工业用碳酸镁外包装就有标注「禁止用于食品」,进兴行胡椒分成品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砷且超标,既然用工业用碳酸镁就不能加在食品里。二审认为所有坦酸镁不分食品级、工业级,都是合法添加物,「非无可议」。

台中高分检18日表示,砷就是中药的砒霜,毒性强,可能导致中毒及致癌,与重金属铁都有害人体。本件碳酸镁已标明供工业使用,不能食用,砷含量高达6.4ppm,铁含量更高达477.6ppm,对人体明显有害。当初立法增订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规定,禁止将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的添加物,添加到食品,违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现行法加重刑期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要防范不肖业者,将工业用而不能食用的添加物,添加到食品里面。

检方说,碳酸镁有工业级及食品级,工业用一公斤4、50元,食品用170多元,价差超过4倍。台中高分院竟认为碳酸镁是正面表列可以添加东西,就不用分工业用或食品用,明显违背法令。食安关系人民生命与健康,受宪法保障,可供人食用的才是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工业用的东西本来就没有列入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资格,将它加到食品给人吃就是违法,就应处以刑罚。目前已整理好卷证,呈请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