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血腥象牙 行天宫旁古董商场查获105件

林务局日前在行天宫附近古董商场查获105件非法象牙制品。(图/翻摄自林务局网站影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林务局最近两周,在全台,展开违法象牙制品的稽查行动,目前,总计查获了3宗违法案件、105件保育类象牙制品,市值超过50万元,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5条,象牙及各类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未经许可禁止贩售陈列、展示,违者可依第40条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金

过去我国各地方政府一直都有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稽查非法走私的象牙,不过今年是第一次,中央与地方共同合作稽查。林务局人员逐一清点店家象牙产制品的数量国内象牙产制品买卖受到严格控管,除了民国84年前的库存品,经过县市政府审核许可后才可以买卖,林务局表示,现在市面上,已经没有任何新品象牙的出现,店家每年都得申报交易情形、接受例行清点数量。

但此次稽查仍有发现违法者。杨宏志说,此次于行天宫附近古董商场突击检查,就查获2家非法贩售象牙商家,其中当场于陈列橱柜中查获各式象牙产制品105件,经动保处人员由现生象牙特征史垂格氏线」角度专业判断为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市价估计超过50万元。

去年10月在南非约翰尼斯堡举行的第17届华盛顿公约(CITES)缔约国大会中,就决议应加强大象保育议题,与会各国并咸认国际间应共同合作打击大象非法贸易利用

依野生动保法规定,目前象牙及各类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未经许可禁止贩售、陈列或展示,违者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次的全台稽查行动,总计查获3宗违法、105件的象牙产制品,后续将送检调侦办。同时,象牙也是华盛顿公约附录管制贸易的野生动物产制品,携带入出境皆须申请许可证。林务局强调,如民众发现非法贩售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明确事证,可向所在地县市政府或警政单位检举通报,或向林务局专线( 0800-000930 )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