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2周查获兽铗、象牙23件 猎捕保育野生动物最高罚百万
林务局今(17日)指出,7月起至14日为期2周进行野生动物违法商业猎捕、贩卖以及陈列、展示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的大规模稽查行动,动员1474稽查人次,查访447家山产等店家,其中台北市查到保育类象牙产制品3件,市价约34万元,另外台北、高雄也发现20具非法贩售的兽铗,共23件。
林务局表示,这次行动协调全国各县市政府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展开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的大规模稽查行动,并对全国农具店及五金行等店家,进行兽铗贩售稽查,以遏止非法兽铗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威胁。两周来合计动员动员1474稽查人次,查访447家山产、农具及五金行等店家。
▲2周共动员1474稽查人次,查访447家山产、农具及五金行等店家。(图/林务局提供)
林务局指出,其中台北市动物保护处查获违法贩卖保育类象牙产制品1案,共3件制品,市价约34万元;另于台北及高雄,共查获20具非法贩售之兽铗。此外,也有查获鸟店贩卖一般类野鸟及违法饲养保育类野生动物6件,违法案件都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及动物保护法移送法办并依法开罚。
林务局说明,农委会今年1月9日公告修正「陆域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新增台湾朱雀等数种本土动物为保育类野生动物,并调整山羌、台湾猕猴及眼镜蛇等物种保育等级为一般类;此外,非法兽铗的制造与贩售也一直为社会大众所关注。因此,本次全国性稽查以野生动物非法商业猎捕、买卖,及动物保护法已明文禁止制造、贩卖之兽铗为重点项目。
▲底座为象牙制品。(图/林务局提供)
林务局提到,每年至少投入11万人次进行山林巡护,执行拆除违法兽铗等猎具,拆除猎具数量自100年高峰的3099件,到107年已降低至299件,显示民众守法及保育观念日益提升。因兽铗对野生动物具有高度伤害性,且易造成非目标野生动物断肢或死亡,动物保护法已明文禁止兽铗制造、贩售、输出入。
林务局强调,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相关规定,非基于紧急重大农害或原住民传统祭仪,以兽铗猎捕保育类野生动物,最重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也欢迎民众若发现贩卖兽铗或放置兽铗等不法行为,可迳向所在地县市政府1999专线或拨打林务局24小时通报专线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