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类除名遭滥杀猎捕!山羌猕猴不得任意捕捉 最高可罚30万
▲静浦部落及卓溪乡举办「不捕捉饲养野生动物宣导讲座」。(图/花莲县政府提供,下同)
花莲县政府为了宣导野生动物保育观念,7日分别在丰滨乡静浦部落及卓溪乡卓乐国小举办「不捕捉饲养野生动物宣导讲座」,深入邻里走进乡村,让保育理念能从在地落实,永续守护美好环境。
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自2019年1月公告修正后,山羌、猕猴都从保育类调整为一般类野生动物,许多民众误以为一般类野生动物就不受保护,可以任意捕捉或狩猎,使得全台各地出现多起违法捕捉饲养或狩猎山羌、猕猴的案件新闻。花莲县政府因此规划举办四场的保育宣导讲座,向民众宣导野生动物保育法相关规定,以及面对野生动物侵扰时之适当处理方法,避免民众因为不熟悉法规而违法受罚。
农业处长吴昆儒表示,保育工作的核心是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县府一向不遗余力在推广保育理念,借由宣导讲座,提醒民众遵守保育法规,同时爱护野生动物。
吴昆儒指出,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无论是保育类还是一般类野生动物,非经主管机关许可皆不能捕捉或猎杀,任意捕捉猕猴或山羌回家饲养或宰杀,将面临6至30万元的罚锾,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