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运鹏/退休军公教的月退休金 名符其实「月领」了

▲针对军公教退休金预领半年须改革林全:将尽速修正。(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郑运鹏

目前军公教的月退金法定用词军人为「按月给与退休俸」,公务员为「月退休金」,教师为「月退休金」,虽然都是叫「月退」,但多年以来都在一月、七月时,一年两次领取各六个月的半年俸。

退休金过去是以国库支票纸本支付,公务员及教师由原服务机关发放,军人则由退辅会统一发放。然军公教人员退休之后,可能搬离原来工作地点,到乡下享受退休生活,甚至搬到国外,半年发一次,可避免这些退休人员的舟车劳顿,也节省发放的人事作业成本

只是,目前退休金都是透过金融机构转帐,避免舟车劳顿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何以半年俸迟迟不改成月退呢?在于往生后,溢领的月退休金不用缴回,往生还可以多领几个月的退休金。

然而,现职的军公教人员死亡,薪水也都只发到死亡当月,但退休军公教人员若在一月死亡,退休金居然可以领到六月,这种发放方式早已经逾越法律规定。而这种预领的方式,不仅让国库每年多损失10亿的利息,也让财政困窘的县市政府必须每半年调一次头寸

▲郑运鹏:军公教退休金预领半年,国库每年损失十亿利息。(图/记者季相儒摄)

2014年3月28日国民党江宜桦内阁的财政健全专案小组会议决议,2015年起,退休军公教人员的月退休金,改于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按季发给,于2017年时改为每月发给。但因为引发荣民军系立委反弹,担心「铁票松动」,在选举的考量下,国民党最后放弃改革。

劳保年金的发给就是按月给付,劳工能?为何军公教不能?法律规定月退休金,结果变成半年俸,这是来自错误施行细则。第一是公务人员退休法施行细则第31条;第二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施行细则第34条;第三是陆海空军军官士官士兵退伍除役及退除给与审定作业规定第17条。这些都是属于行政命令,新政府要改革不必透过立法院修法,只要行政机关修改相关行政命令即可。

年金改革,行政先行,这是在9月20日总质询时,笔者向行政院长林全提出的建议,林院长及各部会也都原则上同意我的看法,林院长当天立即指示人事总处协调铨叙部尽速完成施行细则的修正。

很高兴,新政府展现改革的企图心效率,铨叙部已经率先公告「公务人员退休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接下来,教育部国防部也应该配合公告行政命令修正草案,让「月退」名符其实为「月领」,算算时程,应该可以赶在明年、2017年就开始实施月退月领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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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运鹏,民进党立法委员,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