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 1月底发给

记者周佩虹台北报导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25日公布「101年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给注意事项」,只有2类人员可以领取1.5个月的年终慰问金,包括领月退休俸2万元以下和因作战或因公成残、死亡的军公教退休人员或遗族,这笔年终慰问金将在1月31日一次发给。

▼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101年度首设门槛,明年的部份,则视年金制度改革方向,目前尚未定案。(资料画面东森新闻提供)

公告中指出,为照顾弱势及对国家有重大牺牲贡献的退休(伍)军公教人员,发给年终慰问金;依相关规定发给1.5个月,1月31日一次发给。发给对象有2类,第1类是按月支(兼)领退休金(俸)在新台币2万元以下的各级政府退休(伍)人员(含军职支领赡养金、生活补助费及半俸人员)。

第2类则包括在职期间因公成残,支领月退休金或于101年支领一次退休金的退休公教人员;在职期间因作战演训或因公成残,支领退休俸(含支领赡养金、生活补助费及半俸)人员。

此外,军公教人员在职期间,因作战演训或因公死亡,而于101年支领年抚恤金有案的遗族,或是于101年亡故支领抚恤金的领恤遗族,也都将发给年终慰问金。

不过,退休(伍)人员再任由政府编列预算支给俸(薪)给、待遇公费专任公职,或政府捐助(赠)的财团法人行政法人、公法职务或政府暨所属营业、非营业基金转投资事业职务,而且依照相关法令规定未停止领受月退休金(俸)权利者,将不发给年终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