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山区设捕兽铗害惨浪浪 最重罚百万

云林县山区有民众用捕兽铗捉山猪,导致流浪犬受伤甚至死亡。(民众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县传出有民众在山区设捕兽铗、山猪吊,捕捉山猪贩售赚外快,导致许多流浪犬被夹伤甚至丧命,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23日表示,除定期查缉、清空捕兽铗,最重要的是加强宣导,一旦查获可依动保法或野保法开罚,最重罚100万元。

云县廖姓爱狗民众经常到云林山区爬山,发现许多流浪犬只有3只脚甚至1只脚,细查之下得知是有人为了防止山猪、猴子危害果树、蔬菜等农作物,设置许多捕兽铗、山猪吊,导致不少流浪犬误触受害,变成残障犬只,让廖姓民众非常不忍。

廖姓民众表示,农委会已明文禁用捕兽铗、山猪吊,若为了保护作物免于山猪、猴子危害,可用诱捕笼,但还是有人明知故犯,且最近还有人刻意设置捕兽铗、山猪吊,只为了捕捉山猪贩售,结果造成浪犬浩劫,为了一己私利非常不可取。

云县动植物防疫所长廖培志说,捕兽铗、山猪吊危害甚大,不仅流浪犬受害,不少野生动物也跟着遭殃,包括保育类动物长鬃山羊等;一旦造成流浪猫犬等人为饲养动物受伤,可依动保法开罚1万5000至7万5000元。

廖培志强调,政府为保护日益稀少的野生动物订定的野保法,罚责相当重,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至100万罚金,切勿以身试法。如农民为避免动物危害农作物,可向政府相关单位申请架设电网,或改用诱捕笼。目前防疫所除定期清空捕兽铗、山猪吊,也加强宣导与查缉,唯有改变观念、珍重生命,才能有效解决此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