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山区成炼狱!恶农私设捕兽铗 断肢犬流窜、长鬃山羊断魂
▲搜山惊见一脚狗 嘉县府推兽铗净空专案 。(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嘉县家畜所去年底接获民众通报与云林交界之龙眼林山区常有犬只哀嚎声,经家畜所会同热心山友积极搜查,发现该区域9成以上犬只因兽铗残废,也于山林间查获5只山猪吊,其中3只残留动物断肢,现场遗留犬只骸骨,更惊见一只幼龄三级保育类动物长鬃山羊死亡,经家畜所积极主动查办,李姓农民涉嫌重大,全案将依野生动物保护法(野保法)移送法办,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万至100万元罚金。
▲搜山惊见断肢犬 。(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家畜所长林珮如表示,依动物保护法(动保法)规定,非法使用猪吊与捕兽铗捕抓动物可开罚1万5000元至7万5000元,如造成动物死亡、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最重可处2年有期徒刑并科200万元罚金,如造成保育类野生动物死亡,依野保法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至100万罚金。
▲捕兽钳扣住动物骨头。(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该案为109年12月底通报案件,热爱登山民众表示梅山乡龙眼林大尖山与二尖山附近常听到犬只哀嚎声,因此致电嘉义县动物紧急救援专线,家畜所即刻派员上山搜查,发现该区域犬只竟高达9成以上遭夹伤残废成为三脚或二脚狗,其中一只狗甚至仅剩右后脚健全,其余3只脚及身体皆中铗受伤,经热心山友协助救治后伤口愈合,但因肢体扭曲残缺有如布袋戏人物秘雕,目前仅能在地上爬行活动,见人即害怕躲藏,可怜模样令人相当不舍。
▲山区多处动物骨骸。(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经家畜所搜查发现,茶园及咖啡园旁发现5只山猪吊与零散犬只骸骨,其中3只残留有动物脚掌与断肢,另有一只幼龄长鬃山羊也中吊挣扎死亡,被发现时已长蛆发臭,经调查,承租该地李姓农民虽否认设置但仍因涉嫌重大遭移送法办。
▲保育类长鬃山羊也遇害。(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县长翁章梁表示,虽农委会已明文禁用山猪吊与捕兽铗,但夹伤动物案件并未减少,原因是搜证不易与举证困难,动物受害案件仍层出不穷,已责请家畜所积极查办并依法严惩,民众不应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为杜绝动物受伤,嘉县府推动「兽铗净空嘉园专案」,民众于山区发现捕兽铗或山猪吊时,可先拍照、录影与定位,再拨打救援专线(0932-525-995),家畜所将派员前往处置,另外如主动缴交捕兽铗或山猪吊者,可兑换宣导品,本专案已密切与山友合作强力搜查山区违法捕兽铗与山猪吊,还给动物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