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捕兽铗 台中山区游荡犬只残肢断魂

长毛虎斑受困兽铗。(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提供)

长毛虎斑的伤势。(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提供)

黄色浪犬已死亡。(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提供)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日前接获民众通报台中市东势偏远山区有犬只被捕兽铗所伤,希望协会前往救援。协会人员抵达现场后,发现有2犬只被夹伤,1只已明显死亡,另1犬只腿部受伤。协会呼吁,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使用捕兽铗,请民众切勿使用以免触法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指出,协会人员勘查现场发现,捕兽铗皆被铁链固定于树干上,造成犬只受困后无法挣脱。1只黄色犬只已明显死亡,身上伤口完整、无严重溃烂,初步研判可能因身陷兽铗无法觅食而死亡。另1只被兽铗所伤的是长毛虎斑犬,牠的右前脚则因夹伤而全肢严重发肿,但所幸未伤及骨头。经紧急送医清创、治疗后,目前复原情况良好。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说,受伤的长毛虎斑犬在住院过程中,展现其亲人个性兽医师研判该犬只可能为事发现场附近的民众所放养;因未以牵绳保护犬只且未施打晶片,导致该犬只外出游荡时不慎被陷阱所伤,即便获救也无法透过晶片寻得饲主。

台湾之心爱护动物协会呼吁,《动物保护法》及《野生动物保育法》皆明文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可使用兽铗;民众若发现兽铗,可主动通报主管机关。饲主亦应善尽饲主责任,切勿放养,并应为宠物施打晶片、绝育及定期施打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