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多数农地一期停灌 市府:补偿每公顷9.3万...专人受理申请
▲经济部5日宣布因石门水库水情欠佳,桃园市部分农地一期稻作停灌,市府吁请停灌区农民尽速申请休耕补助。(资料照/记者沈继昌翻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针对经济部5日宣布桃园市一期部分农地稻作实施停灌休耕,桃园市政府表示,配合经济部与农委会考量石门水库水情不足以因应一期农作灌溉所需用水,包括杨梅区、新屋区部份灌区停灌、部份续灌,桃园市其余地区则将全面停灌,停灌休耕补偿标准比照竹、苗、台中、嘉南地区,实际申请日期将依据农委会公告办理。
市府农业局指出,中央气象局预报未来持续受反圣婴现象影响,预估今年2至6月雨量偏少机率大,因应石门水库水情仍然吃紧,经济部、农委会考量后宣布桃园地区今年度第一期农作部份灌区实施停灌休耕。
农业局农务科科长林铠亮说,停灌区农民可在受理期间备妥相关文件提出申请︰1、身分证或户口名簿。2、印章或签名。3、农会或金融机构存折影本。4、切结书等相关文件至各管理处工作站申办;各管理处将排定时段指派专人到各水利小组受理申请,减少农民舟车劳顿之苦。
农务科长林铠亮强调,停灌区域补偿标准有2种,给付对象包括是停灌区内原水稻农,不种稻改种植「对地绿色环境给付计划」之绿肥、景观或各项奖励作物,给付标准为每公顷9.3万元;第2种给付对象是停灌区内非水稻农户,办理翻耕、种植非属「对地绿色环境给付计划」奖励作物,除农户外,亦包含由农水署供水的养殖业者,给付标准则为每公顷8.2万元。
桃园市政府吁请停灌区农民在期限内办理申请,并持续配合中央政策将消息转发至各区公所、农会、农友与产销班农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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