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洲园区二期开发 中市府将发放地上物补偿及救济金

保障市有地承租户权益台中市府将发放「丰洲园区二期」地上补偿救济金。(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神冈区丰洲园区二期为台中市政府依据《产业创新条例》报编开发的产业园区,开发面积约55.86公顷,属公有土地,去年1月21日公告核定设置经发局指出,市有地原承租户因配合设置台中花博临时停车场,已先行终止租约,市府除依规办理地上物补偿外,也将比照丰洲园区一期发放土地整修费特别救济金,符合特定条件,每公顷最高领取200万元。

经发局表示,为避免影响契约承租户权益,市府已依《台中市办理公共工程拆迁建筑改良物补偿自治条例》、《台中市办理征收土地农林作物水产养殖物、畜禽类补偿迁移费查估基准》、《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征收营业损失补偿基准》等相关规定,于2017年先行办理市有地上物查估作业

经发局说,清明连假后将寄送市有地范围的地上物补偿及救济金明细表,经所有权人及承租户确认无误后,将陆续发放补偿费及救济金。

市府表示,若对明细表内容疑义,可于一定期间内向经发局提出,将有专人服务;如认为查估结果异议,也可提出复估申请,经发局将依规办理复估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