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市地重划案发放10亿补偿金 728人可领取
新北市地政局预计14、15日在新庄区公所再进行第二批补偿费发放。(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划案第二区首批地上物补偿费仅剩16%未领取,新北市地政局预计14、15日在新庄区公所再进行第二批补偿费发放,预计总发放金额为10亿7900万元,共728人可领取。
地政局表示,活动每日分上、下午两场,二日共计4场,可领取人数728人,预计每场服务人数约182人,为落实分流管制,于区公所1楼及10楼设置数个等待区,民众量测体温并领取号码牌后由工作人员协助带位等待,以一出一进方式进场办理领取手续,另座位数也将控管,必要时引导民众至户外等待,以确保维持社交距离。
地政局呼吁,请第二区可领取的民众,依照公文上指定之时段前往,避免出现久候情形,陪同人数以1人为限,请民众遵守防疫相关规则;另第二区自动搬迁期限为12月31日,请建物所有权人配合于期限内将建筑物内物品腾空搬离、完成断水断电及户籍迁出登记。逾期未腾空搬离者,将依法不发给自动搬迁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