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洲二期地上物拆迁救济公听会抱怨连连 议员要求尽速处理补偿事宜

丰洲二期地上物拆迁救济自治条例草案公听会,22日在神冈区公所三楼举行!(市议员徐瑄沣服务处提供)

市议员徐瑄沣指出,市府应该从优从宽发放为民众争取权益,尽早处理补偿相关事宜。(市议员徐瑄沣服务处提供)

丰洲二期地上物拆迁救济自治条例草案公听会,22日在神冈区公所三楼举行!由经发局副局长李逸安主持,丰洲二期园区内公地承租人有40余人出席会议。市议员徐瑄沣指出,市府应该从优从宽发放为民众争取权益;参加会议民众,对市府拖延发放补偿金抱怨连连,希望市府体恤民意尽早处理补偿事宜。

徐瑄沣指出,经发局在自治条例立法过程中草率急就章,却忽略神冈在地声音。没有真正重视民众的期盼,经发局说先前已经办过好几场座谈会,可是当时讨论的补偿内容与现在并不一样,自然不能说已经有所沟通了。她询问在座出席承租人知道自治条例草案有预告、有看过草案内容的寥寥无几。

徐瑄沣说,在前几次总质询中,卢市长与经发局告诉我们,自治条例是特别法的性质要议会三读完成立法后才能编列预算,也就是说最快后年才会发。既然是特别法性质,而且只有两年效力,也不是明天就要发;应该要集思广益提供修正意见,为所有承租当事人争取权益,主张市府应该从优从宽发放。获得在场民众热烈鼓掌。

徐瑄沣并对于自治条例部分内容认为,经发局需要进一步说明,请出席民众参考。草案第五条所列各项拆迁救济金、自动拆迁奖励金、全部拆迁救济金,可以都领还是只能选择一项,应该说明清楚。发放标准如何产生,为何不是原有台中市补偿费、迁移费,还要打7折到3折不等,也应该要做说明。

徐瑄沣指出,丰洲二期园区内国有财产署所辖公有地目前尚未移转市府,原有375承租户依照耕地375减租条例具有优先承受权,是否应该在自治条例内给予承租人奖励金,公地承租人因配合园区开发停止租约,停止耕作且多年未领到补偿金,这些年期间物价波动,市府是否应从宽列计奖励金。

经过与会各界热烈讨论后,要求经发局应审慎研议增修草案内容,从优从宽办理救济补偿丰洲二期地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