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期稻作停灌区受理补偿 农水署桃管处各站申报热络

农水桃管处各工作站,开始受理桃园一期稻作停灌区补偿申报。(图/记者杨淑媛摄)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农田水利署桃园管理处各工作站,7日起受理桃园一期稻作停灌区农田补偿申请,农友申报热络;补偿措施分为两种态样,一为不种稻作,且种植符合「对地绿色环境给付计划」的绿肥景观或各项奖励作物者,每公顷补偿9.3万元;二为不种稻作,且办理翻耕或种植非奖励作物,每公顷可补偿8.2万元;农民可自行选择申报其中一种态样。

农业局长郭承泉表示,农委会已于1月5日宣布桃园除第三灌区杨梅区、新屋区采部份停灌,仍有部份桃园管理处所属灌区持续供灌;桃园市其余地区桃园第一、二灌区,包含桃园、观音大园等,以及石门灌区全区共约2.8万公顷则全面实施停灌,停灌休耕补偿标准比照竹、苗、台中、嘉南地区。

停灌区域不种稻作且种植符合「对地绿色环境给付计划」的绿肥、景观或各项奖励作物者,每公顷补偿9.3万元,如不种稻作,办理翻耕、种植非奖励作物或由农田水利署管理处供水养殖者,每公顷可补偿8.2万元,市府也会协助农民进行补偿申请作业,以确保农友权益

停灌区内农民可于受理申报期间(1月7日起至1月26日止,假日无休),携带并填写︰1.身分证户口名簿,2.印章或签名,3.农会金融机构存折影本,4.切结书等相关文件至各管理处工作站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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