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兽铗残害人畜、野生动物死亡 屏东查获410具「绝命刑具」
▲动物遭捕兽铗夹伤或致死案例频传。(合成图/台湾动物紧急救援小组、屏东县政府农业处提供)
屏东县政府为遏止捕兽铗危害各种动物行径,除加强宣导相关禁令外,今年随机抽查县内五金零售业,共查获410具非法贩售兽铗,依动保法裁罚违法商家,吁请民众若发现贩售、持有、使用、制造捕兽铗,可拨打(08)765-3860通报专线,县府会立即派员稽查。
农委会2011年6月公布兽铗禁令,但动物遭兽铗夹伤或致死案仍频传。县府农业处表示,有的民众因捕鼠需求或防范野生动物危害作物或流浪犬猫困扰,放置便宜容易取得的兽铗,兽铗或山猪吊的无差别捕捉猎物陷阱,由于无法确保只捕抓到目标物种,往往不慎伤及无辜的人畜犬猫。
▲屏东县政府农业处今年以来查获捕兽铗堆成一座小山。(图/屏东县政府农业处提供)
其实预防鼠害可使用毒饵、捕鼠笼、黏鼠板,如山区防制猴害,林务局提供合法农地电围网补助,呼吁民众勿随意使用兽铗,以免触法及造成无辜动物断肢或死亡。
农业处说,如违反动物保护法规定,制造、贩卖、陈列、输出入兽铗,经查证属实最高处7万5千元罚锾,5年内故意再犯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使用兽铗,造成动物死亡或肢体残缺者,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