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打死女婴藏11年「搬家5次都带着」 自首没涉杀人罪还减刑

检方认定林男不涉杀人罪。(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12年前因不满刚满月的亲生女儿哭闹,一时失控竟爆打她致死,并带着尸体搬家5次,分别藏于天花板床底下等隐密处,直到看见数件虐婴致死案深感心力交瘁,才鼓起勇气抱着尸体向警方自首。高雄地院近日侦结,将林男依故意对儿童犯重伤害致死罪嫌起诉;由于为情绪失控,难认有杀人之故意,因此针对杀人罪获不起诉处分

起诉书指出,林姓男子(44岁)与郭姓妻子于2005年12月9日生下一名女婴,3人住在高雄市三民租屋处,不过因郭女隐瞒父母生女之事,因此协议女婴由林男照顾,自己则住在家中。没想到林男却在2006年1月10日独自顾小孩时,不满女婴持续哭闹,竟朝她的头、脑、背及颈椎强力拍打、碰撞,等到没有听见哭闹声后迳自外出,返家才发现女儿已经死亡。

由于担心被人发现,林男将尸体用包巾包覆后放置在大型塑胶箱内,并以多层胶布封箱藏于床板下方,且还对郭姓女友谎称母亲担心2人无力照顾小孩,因此把人带回屏东照顾」。他之后带着女婴尸体陆续搬了5个住所,并分别藏放于天花板、床底,直到孩子已届入学年龄整起事件曝光

▼女婴的母亲。

▲林男抱着装着女婴干尸的塑胶箱走进警局自首。

在郭女的逼问下,林男坦承将女婴打死、藏放尸体的事情,但2人为了能继续照顾次女、逃避机关追查女婴下落,竟办理离婚。但终究逃不过良心谴责,林男2017年10月19日上午8时许带着藏放女婴尸体的塑胶箱自首。他在法庭上陈称,当时左手拍打女婴的背、颈部,但因情绪控管不好,加上压力大,以致越拍越大力

检方表示,林男主观上应在安抚女婴哭闹行为,但因情绪失控导致她死亡,难认有杀人之故意,因此依故意对儿童犯重伤害致死罪嫌起诉,不过因符合自首要件,已建请法院减轻其刑;至于郭女所涉隐匿刑事证据罪嫌则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