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分尸死者家属求偿1400万 律师辩:没直接证据

华山分尸案凶嫌陈伯谦(左)二审遭依杀人等罪判无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中,民事部分遭死者家属求偿约140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华山分尸案震经社会,凶嫌陈伯谦二审遭判无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中。死者家属另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陈男求偿约1400万元,台北地院民事庭今开庭,陈男的律师林陟尔称本案除了陈男自白,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犯行,要法官别受刑事判决拘束,独立调查审判。全案定3月11日宣判

射箭教练陈伯谦在华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广传统弓道技艺,被害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下午到草堂饮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陈男趁机性侵并勒毙她,将尸体藏放草堂内的塑胶箱,6月3日深夜再分尸,4日清晨运至阳明山区弃置,另将左乳、外阴部分制成标本收藏。

死者家属原求偿1500万元,后因领取犯罪被害人补偿金,缩减声明至约1400万元。北院民庭今开庭辩论,律师林陟尔表示,依过去司法实务见解,附带民事属于独立诉讼,承审法官应调查相关证据,做出独立见解,可不受刑事判决见解拘束。

林陟尔并说,综观案卷证,除了陈男自白,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能证明杀人、性侵犯行,刑事部分在高院更一审审理时,法官也谕知检方应提出相应事证,来说明为何采信陈男自白,因此,本件附带民事也应由告诉人举证。

死者家属的律师则驳斥,一审、二审刑事判决认定陈男犯罪事实,已远超合理怀疑程度,足以作为本件民事判决的依据。法官庭末谕知全案3月11日宣判。

刑事部分,北院刑庭一审判陈男死刑,高院二审认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无期徒刑,最高院三审则认为能否减刑仍待调查,也应让死者家属到庭,对科刑表示意见,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