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山混凝土泵浦车4死8伤车祸 死、伤者家属求偿6550万余元
阳明山仰德大道2017年7月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酿成4死8伤意外,死伤者家属向陈美兰等人求偿6550万余元。(本报资料照)
阳明山仰德大道4年前发生混凝土泵浦车冲撞对向车道酿成4死8伤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信咏工程行负责人陈美兰、维修技工卢志宏被控业务过失致死罪。士林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陈女徒刑4年2月、卢男徒刑3年6月,死伤者家属分别向陈美兰、信咏公司、信协公司等有公司、负责人附带民事赔偿,共6550万元。
刑事部分,判决指出事故泵浦车空车重达20多公吨,验车时没有手煞车均属重大瑕疵,陈美兰身为车辆实际管理者,不能推诿不知,而卢志宏更换零件时,有义务确认插销是否有效贯穿固定螺帽,维修后7个多月,因传动轴脱落导致泵浦车没有引擎煞车而酿祸,陈美兰、卢志宏均有过失责任。
整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7月19日上午7时许,当场死亡的驾驶阮英贵从淡水出发,车上载着水泥工江金水、陈心怡出发,打算要到阳明山大公路工地进行灌浆,8点19分在仰德大道3段、新安路路口时车辆失控,冲撞对向车道的汽、机车,导致4人死亡、8人轻重伤。
死者翁竟期家属向卢志宏、陈美兰等人求偿2000万,死者何宗益以及受伤家属求偿1566万余元,陈姓死者的家属则求偿935万余元,而左小腿骨折的陈志豪,因身受重伤共求偿17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