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遭健身教练男友分尸案 死者家属求偿再败诉

台大高材生分尸案,当事人父母求偿败诉。(图/翻摄当事人脸书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板桥区台大高材生黄姓女子,2018年5月间遭健身教练朱姓男友情杀分尸,案发朱男畏罪上吊自杀。死者家属不满,认为朱男的双亲在案发后曾协助朱男清理命案现场,疑似共犯凶杀案,因此起诉求偿1050万元。一审败诉后黄女家属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26日再度判决黄女家属败诉。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8年5月底,当时28岁的朱男和27岁黄姓女友争吵后,竟将对方分尸,再装入数个不同的垃圾袋内弃尸,引起社会震惊。案发后警方锁定朱男犯案,但朱男却疑似因担心案情曝光,早一步在卫福部台北医院厅舍自缢轻生。

检警过滤监视器画面,发觉黄女自当月21日晚间即未出现,2人应是已经发生冲突,黄女遭到杀害。但22日晚间朱男的母亲曾经到案发处,隔没几天,朱男的父亲也到场,2人离去前手上都提着行李,而后案情爆发,朱男畏罪自杀。但因没有积极证据证明朱男父母也知情,再加上朱男死亡,检方最后以不起诉结案

但黄女父母不满,认为朱男父母亲多次出入案发现场,可能共谋犯下凶杀案,因此依照《民法》「共同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105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黄女父母请求,2人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于26日宣判,仍旧驳回黄女父母的请求。高院指出,朱男母亲虽曾停留案发现场7分钟,但无法举证朱母是否知情且犯案;另外监视器画面也无法明确看出朱母与朱男携带之行李箱纸箱塑胶袋、后背包内装有何物。而高院也根据朱母与朱男间之LINE对话,皆无任何共同杀人内容,且朱男自杀所留遗书,亦表明不敢向父母说明发生何事。高院因此认定朱男父母不知情,并未共谋犯案,因此驳回死者父母的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