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遭健身教练男友分尸案 死者家属求偿再败诉
▲台大高材生遭分尸案,当事人父母求偿败诉。(图/翻摄当事人脸书)
新北市板桥区台大高材生黄姓女子,2018年5月间遭健身教练朱姓男友情杀分尸,案发后朱男畏罪上吊自杀。死者家属不满,认为朱男的双亲在案发后曾协助朱男清理命案现场,疑似共犯凶杀案,因此起诉求偿1050万元。一审败诉后黄女家属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26日再度判决黄女家属败诉。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8年5月底,当时28岁的朱男和27岁黄姓女友争吵后,竟将对方分尸,再装入数个不同的垃圾袋内弃尸,引起社会震惊。案发后警方锁定朱男犯案,但朱男却疑似因担心案情曝光,早一步在卫福部台北医院旧厅舍自缢轻生。
检警过滤监视器画面,发觉黄女自当月21日晚间即未出现,2人应是已经发生冲突,黄女遭到杀害。但22日晚间朱男的母亲曾经到案发处,隔没几天,朱男的父亲也到场,2人离去前手上都提着行李,而后案情爆发,朱男畏罪自杀。但因没有积极证据证明朱男父母也知情,再加上朱男死亡,检方最后以不起诉结案。
但黄女父母不满,认为朱男父母亲多次出入案发现场,可能共谋犯下凶杀案,因此依照《民法》「共同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105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黄女父母请求,2人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于26日宣判,仍旧驳回黄女父母的请求。高院指出,朱男母亲虽曾停留案发现场7分钟,但无法举证朱母是否知情且犯案;另外监视器画面也无法明确看出朱母与朱男携带之行李箱、纸箱、塑胶袋、后背包内装有何物。而高院也根据朱母与朱男间之LINE对话,皆无任何共同杀人内容,且朱男自杀所留遗书,亦表明不敢向父母说明发生何事。高院因此认定朱男父母不知情,并未共谋犯案,因此驳回死者父母的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