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贪消防署长黄季敏遭起诉竟告属下求偿900万再败诉

▲前消防署长黄季敏。(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消防署长黄季敏,遭检方查出在多件采购案收受贿赂数千万元,又图利厂商上千万元,检方在他家还搜出大批现金金条一审将他判刑18年。但黄季敏不满时任消防署主任秘书叶吉堂,与曾姓视察2人作伪证妨害他名誉,对2人起诉求偿900万元。一审败诉,黄男上诉二审,高等法院12日再度判黄男败诉。可上诉。

黄季敏获得前总统陈水扁提拔,在2002年时,就以50岁的资历当上消防署长,政权轮替后,黄季敏仍获得前总统马英九留任。但2009年发生的88风灾高雄小林村灭村事件,当时黄季敏还坐镇消防署,长达20多天没有回家体力透支遭送医治疗。88风灾后他就退休,转任台塑集团的副总经理职务,但却被检调单位查出相关弊案,成为目前唯一遭起诉、判刑的消防署长。

检调单位查出,他在9件救难器材采购案收受贿赂2076万元,又在救灾卫星系统指挥车整合平台标案上,图利厂商1207万元。检调搜索时在他家和他的台塑副总办公室,搜出时价3000万元、近20公斤的金条,与400万元现金,黄季敏因此被封为「史上最贪消防署长」。检方甚至还查出他与时任主计总处主任秘书许碧兰,有一段婚外情。检方最后提起公诉,并求处无期徒刑。一审将黄季敏判刑18年,目前上诉二审审理中。

而黄季敏遭起诉后,不满当时主任秘书叶吉堂(后担任消防署长)与曾姓视察,在2004年「整合平台建置」采购案与2008年的「系统维护服务」采购案中,胡乱作证,将责任推给他。黄男认为名誉因此受损,故提出民刑事诉讼,除控告2人涉嫌伪证罪外,还向2人求偿900万元。

刑事部分,2人最后获得检方不起诉确定。至于民事求偿900万元部分,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黄男请求。黄男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还是认定2人并无不法侵害黄季敏的名誉,亦无造成黄季敏名誉损失,因此仍驳回黄男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