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次!中油向舞弊考生求偿10万 却因「防弊措施」败诉
▲中油首次大动作怒告作弊考生,却因为法院认为,当时考生被当场查获,不影响中油商誉,外界应对于招考的公平性及防弊措施有所肯定而败了。(示意图/记者姜国辉摄)
中油史上首次向舞弊考生提告求偿!2016年10月一名刘姓男子报名参加中油公司人员甄试,却被考官当场查获以电子设备作弊,事后中油以「名誉受损」为由,向刘男求偿10万元。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男当时被「当场查获」,不影响中油商誉,外界反而对于招考的公平性及防弊措施有所肯定,判中油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检方调查,2016年10月30日台湾金融研训院在中油公司的委托下举办雇用人员考试,高雄考场的试务人员当场查获一名刘姓考生为了通过考试,竟与舞弊集团勾结,以电子传讯的方式作弊。
对此,中油公司首次大动作针对考生以「名誉受损」为由,一状告上法院,并主张作弊属于诈欺行为,造成2家公司信誉、社会评价等损害,请求各赔偿10万元;刘姓考生则认为,中油无法举证受何损害,拒绝赔偿。
高雄地方法院认为,刘男作弊被当场查获,社会对于中油考试的公平性以及防弊措施的评价应是有增无减,因此判刘男免赔,全案仍可上诉;中油对判决结果不服,强调为了维护公司信誉,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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