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弊端 劳金局:均积极求偿
劳动基金运用局指出,针对过去国内委托经营受托机构经理人违法交易情事,劳动基金运用局均旋即启动求偿机制,全力维护基金权益。
首先,民国99年发生的盈正案及100年佳总案之违法经理人所属受托机构,已经在司法审理前经积极求偿,且均已全额赔偿基金,分别计1亿7,362万余元及783万余元,基金均未受损失。
接下来,101年间发生陈、瞿姓2位经理人利用人头帐户买进与劳退基金相同个股之背信案,案经刑事判决该2名经理人背信罪定谳。
劳金局指出,为维护基金权益,对二家投信及二位不法经理人提起民事诉讼,民事一审认为基金损失与该等经理人利用人头帐户买卖与基金相同个股并无因果关系,经提起上诉,刻正由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审理中,劳金局表示,未来仍将持续积极求偿,以维护劳动基金权益。
另去年发生的台北地检署侦办远百炒股案,于今年2月8日起诉游员及相关涉案人员共12人,就涉案投信提存之履约保证金2.7亿余元,劳金局表示,已依契约规定予以扣留,如果经刑事判决有罪确定,得请求最高两倍履约保证金的违约罚款,将全力维护劳动基金权益。
劳金局指出,目前已持续强化投信监管及内稽内控检讨,要求内部投资人员遵守法纪,并于任职期间依法令诚正廉明执行职务,确保同仁严守分际,维护基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