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金炒股弊案 前劳金局组长游迺文延押2月确定
前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国内投资组长游迺文,因涉炒股弊案遭羁押,检方声请延押获准,游男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游男虽称有甲状腺癌等情,但看守所已提供必要之医疗,他有羁押必要,裁定从27日起延押2个月确定。
检廉调查,游迺文去年8月12日利用职务机会,亲自打电话券商主管,要求下单一次买进远百股票,并要求以高于市价的24.75元进场、一次买进」等方式买进远百,疑似是利用权限违法指示多家证券投信人员进场,让宝佳执行长唐楚烈、投资主管邱裕元等人顺利出脱持股套现获利。
高院认为,游男在运用局的任职阶层,具有相当之社会地位及影响力,而涉案共犯人数非仅一人,其等间存有利害依存关系,他如交保在外,与共犯或证人串证,互相回护之高度可能,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高院表示,考量游男涉犯之罪及目前案件的侦查进度、国家刑事司法权之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维护、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御权受限制程度等情,经斟酌比例原则,实无从以具保或其他侵害人身自由较轻微之方式取代羁押。
法官指出,游男虽称有甲状腺癌等情,但有吃药且如必要也可戒护就医,他说家庭经济顿时陷入困境、有未成年子女需扶养等,与羁押原因及必要性之判断无涉,他的抗告没有理由,裁定驳回、延押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