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金炒股案 劳金局将向3投信求偿 游迺文记两大过免职

劳金局组长游迺文。(本报系资料照)

台北地检局今天起诉劳动基金炒股案共12人,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表示,将依法复华统一群益投信请求损害赔偿;另外,涉案的劳金局前国内投资组长游迺文记2大过免职。

台北地检署侦办劳动部劳动基金炒股案,今天起诉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前国内投资组长游迺文及相关涉案人员共12人。劳动部随后表示,为保障劳动基金权益,基金局将依法追偿劳动基金损失

劳金局表示,地检署起诉3家投信,将依委托投资契约,针对远百投资损失向复华、统一及群益投信请求损害赔偿;目前复华、统一及群益投信向劳金局所提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分别为新台币1.3亿元、0.9亿元、0.5亿元,总计提存的履约保证金为2.7亿余元。

劳动基金对于国内委托帐户本即有提存履约保证金作法,对于涉案遭起诉的投信,依委托投资契约等相关规定,得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契约、请求连带损害赔偿等,并将限制涉案经理人及所属投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劳金局委托招标案。

劳金局强调,如果经刑事判决有罪确定,得请求最高2倍履约保证金的违约罚款

另外,劳金局说,对于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已记2大过并予以免职处分。(编辑陈清芳)11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