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题舞弊!107年消警三等特考10月31日重考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107年三等消防警察特考因爆出泄题舞弊考试院日前决议撤销考前得知试题重点者的录取资格,以及全程到考未获录取者的不录取处分,并就泄题科目择期重新举行考试;考试院院会今通过,10月31日在台北考区国家考场试区,重新举行。

考试院表示,重新考试科目为前于107年此项考试举行前涉及泄漏试题重点的「消防警察情境实务(包括消防法规、实务操作标准作业程序人权保障与正当法律程序)」、「火灾学与消防化学」、「消防安全设备」、「消防战术(包括消防战术、消防机械、紧急救护)」等4科目。

至于成绩计算,以这次考试对象前于 107 年 6 月应考、并经保留的 「 中华民国宪法与消防警察专业英文 」、「国文作文公文测验)」2普通科目及「消防与灾害防救法规」专业科目之成绩与重新考试的4专业科目成绩,依本考试规则并计总成绩

考试院说明,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原先在107年6月10日举行完毕,其中,三等考试消防警察人员类别考试发生部分应试科目涉及泄题,经考试院会议决议,撤销考前得知试题重点者的及格资格,及该项考试全程到考、未获录取者之不录取处分,另择期重新举行考试。

此项考试需用名额50名,应考人限前述遭撤销及格资格者及原先在107年6月举行的三等考试消防警察人员类别考试全程到考未获录取者,应考人不须再行报名及缴交报名费,考试通知书将由考选部主动通知并由应考人自行下载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