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 控下属做伪证求偿900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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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长黄季敏被控在11件采购防灾救难器材标案,收贿航厂商图利,一审将他依贪污等罪重判18年,他不满时任主秘叶吉堂就「整合平台建置」采购案的证词,认为导致他名誉受损,愤而提告求偿900万元,历审判他败诉,他不服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黄季敏控告指出,时任主任秘书的叶吉堂,就「整合平台建置」采购案赴检方作证时,明知该会议由叶主持并做成决议,与他无干,却将责任推向黄,胡乱指摘「是黄主持并做决议。」至于曾姓视察,则就「系统维护服务」作证时,同样卸责于黄。

黄男说,叶虚伪不实证述,致他遭检察官以共同犯图利等嫌诉,刑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褫夺公权3年,监察院提出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戒处分撤职,铨叙部撤销及追缴他的年终考绩奖金,而侵害他名誉权,也害他无法到台塑石化担任副总,须赔偿900万元。

历审认定,叶吉堂等人证述内容,或与事实相符,或因时间关系记忆难免出入,并非故意为虚伪不实之证述、不负侵权行为赔偿责任,驳回黄男等请求,叶吉堂免赔,黄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