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官=向瞎子问路?学者建议应增加法官人生历练

国民法官参审首场公听会,由司法院秘书长太郎主持。(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司法院推动国民法官参审,19日在台北举行首场公听会,由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亲自上阵主持。有学者批评,国民法官制度根本就是问道于盲,应该增加现行专业法官的人生历练,才是解决之道;另外也有学者批评国民参审可能违宪。但这些问题,司法院都没有正式回应。

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批评,国民法官参审根本就是问道于盲。他认为,现行制度下的法官就是因为缺乏人生历练,才会需要引进外部的声音。但新的制度下,又引进没有生活经验的国民法官参与审判,等于换汤不换药。他认为引进的国民法官最少要3、40岁以上,才能解决一般法官生活经验不足的状况。另外他认为整个制度太过危险,应该要给国民法官职训练机会,这样国民法官才会知道怎么审判,以免国民法官在严谨的法庭程序中出错,影响当事人

▼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图/记者吴铭峰摄)

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长张静律师批评,草案没有赋予被告选择是否由国民法官参审的机制有所欠缺。而采用国民法官将使被告有更多行贿的机会,也会造成国民法官被一般专业法官牵着鼻子走,国民法官变成判决书上的橡皮图章。因此他建议将国民法官制度付诸公投,由全民决定要采用国民法官参审制度。

▼陪审团协会理事长张静。(图/记者吴铭峰摄)

针对张静提出的被告选择程序问题,刑事厅长苏素娥回应,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上有通常诉讼程序、简易审判、简易判决等等程序,但本来就没有赋予被告选择程序权,一切都由法官与检察官决定要采用何种程序。况且实行参审、观审的国家,包含日本韩国原本都赋予被告选择程序权,但结果都造成案量稀少,被告根本不想加入国民法官审判,所以最后都废除被告的程序选择权,因此我国草案才会从一开始就排除被告的程序选择权。

另外对于国民法官被专业法官牵着鼻子走的问题,刑事厅举出了草案中的规定,认为草案中已经赋予国民法官表达意见的机会,并尊重全体讨论的过程;并非由专业法官先表达意见,最后排除国民法官的不专业意见。由于我国仿造日本的裁判员制度制定草案,日本的裁判员(相当于我国的国民法官)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并非全由专业法官主导,所以司法院认为专业法官主导的情况应该可以减到最少。

不过这次公听会对于国民法官参审是否违宪?草案是否付诸公投?司法院没有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