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水电当「役男住宿费」报公帐 约聘人员A公款8万多元

吴男家里开销拿去报公帐。(图/记者许力方摄)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一名吴姓男子在受聘为新竹市政府员工时,利负责办理役男经费核销作业权限,把自己家里的电费网路费、有线电视费单通通报公帐,总共诈领公款23次,不法得手8万多元,事情曝光后被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2年。

据判决书,吴男过去为新竹市府工程施工查校小组聘用人员,自2011年到2014年间负责公共工程品质查验、管理替代役男、役男宿舍租赁相关费用核销等业务公务员,但他明知支出替代役男集中管理处所的费用应实报实销,却多次利用办理核销作业时,把自家电费、网路费用、有线电视收视费用等单据充当役男宿舍相关费用单据,向市府诈取8万6679元不法所得。

由于有知情人士廉政署检举,吴男的犯行因此曝光,而法官审理时认为,吴男所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刑责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6千万元以下罚金」之重罪,而且还犯行23次,应予非难,但其贪图的都是微小金额,对国家法纪危害属于较轻微,因此仅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2年,缓刑5年,期间应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