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同事15岁女儿初夜到公园野战7次 「省开房钱」法官怒了

段姓男子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不伦恋,被法院民事侵权判赔60万元。(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名段姓男子认为同事15岁女儿年幼可欺,竟背着同事谈起不伦恋,短短不到2个月时间,趁少女家人深夜熟睡后,竟偷偷带着少女到公园发生7次关系,还夺走了少女处女初夜,少女父母愤而向法院提告索赔290万元,法官认为段男拐骗未成年少女,侵犯被害少女及家长权益判赔共60万元。

这名段姓男子是106年2月间认识同事15岁的女儿,他认为少女年幼可欺,竟背着同事谈起不伦恋,短短不到2个月时间,趁少女家人深夜熟睡后,偷偷带着少女到公园发生性关系计有7次,还夺走了少女的处女初夜,连「开房间」的钱也省了。

被害少女父母知情后十分气愤对段男提告妨害性自主,并附带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要求段男需赔偿少女150万元、少女父母各70万元等共290万元。

法官审理时认为,段男利用被害少女尚未成年,心智也不成熟,竟以半拐半骗手段与被害少女发生性关系,且约在公园等地进行性行为,连开房间的钱也不愿花,行为相当恶劣,虽2人发生关系属于合意性交,惟仍侵犯被害人及家长权益,审酌两造条件判段男需赔偿少女30万元,少女父母各15万元,共判赔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