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务控上司性侵:7次都在客房 结局大逆转「情侣省房钱」
▲阿美指控,客房主任都是趁她做客房清洁时,将她推到床上,强制性交共计7 次。(示意图/pixabay)
新竹一名女房务员阿美(化名)指控房务部主任陈男对她性侵,其中有7次还是在上班时间于客房发生。检方侦查却发现2人曾为男女朋友,女方却事隔10个月才报警提告,由于并无其他积极证据能证明陈男对阿美性侵,依法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2016年11月某日女房务员下班后与陈男相约在租屋处聊天,陈男对她深情拥吻,不过,因为陈男当时仍有未婚妻,阿美向他表示「这样做不好」,予以拒绝,陈男却告诉阿美,自己对阿美是认真的,想和她交往,接着就脱去她的衣服与她发生性行为,当晚强留阿美过夜。
隔日,陈男载阿美去上班,陈男又趁阿美在做客房清洁时,跑去向她解释,因为真的很喜欢她,昨晚才会情不自禁,接着陈男竟将房门关起來,将阿美推到床上,再次与阿美发生性行为。阿美指控,陈男都是趁她做客房清洁时,将她推到床上,强制性交共计7 次。
陈男否认犯行,称2人是男女朋友,约她到租屋处住,但没有用强暴的方式对她,隔日更没有与她在饭店客房内嘿咻,不过,之后的几次的确是在饭店房间,都是兩情相悦,并无强暴胁迫的方式。
检方调询饭店人员查证,有同事证称,2017年3、4月间,阿美曾说房务部主任陈男其实是她男友,大家才知道他们有在交往,阿美也曾在与同事聊天时提到,和陈男在饭店内炒饭过。
检方发现,阿美指控遭陈男性侵期间,2人仍持续交往,阿美还为陈男购买午餐,7次在饭店内被性侵竟是听从陈男指示将房门反锁,事后与同事谈論双方交往并在飯店房间内发生性行为,与性侵害被害人的反应有极大不同。且以阿美指控性侵的时间,却是时隔10个月才报警,第一时间也未报警或验伤,并无相关证据能证明阿美指控是否为真,因此检方对陈男做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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