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骚扰7女童被公布姓名!仅1案定罪…男提告抗罚胜诉

台北一名安亲班助理被控不当触碰7名女童,图非当事人。(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家暴中心调查一名安亲班的早期疗育助理,认定对方不当触碰7名女童,便公告他的姓名、罚锾并移送检方侦办,经法院审理后仅1案有罪。因此,男助理反控家暴中心没有证据就公布姓名、罚锾,提告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有罪之案可公告姓名,但其余案件调查结果瑕疵,判该男免罚21万元。

据《自由日报》报导,判决指出,家暴中心101年访视儿童时,发现该名男助理曾分别对A、B、C女童做出触碰私处、手伸入裙子及摸屁股等行为;此外,他还搂腰、亲脸及摸手D、E、F、G女童。

家暴中心表示,该男已触犯刑事罪与儿少法,尤其A、B、C3名女童的案件情节严重,依《行政罚法裁罚21万元,并公告对方的姓名后,移送地检署侦办。

法官审理只有A女童的证据充足。(图/CFP)

士林地院审理,只有A童的案件证据充足,因此判该男6年徒刑男子和解后上诉。高等法院变更起诉法条,改用性骚扰防治法判刑1年2月,缓刑3年。

事后,男助理反控家暴中心证据不足就开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告诉,要求撤销公告姓名及21万元的罚锾之外。

法官表示,高院虽认定男子的行为不是强制猥亵,但仍属性骚扰,依然在儿少保障法规定「对儿童为不正当之行为」范围,因此家暴中心公告全名,是没有问题的;此外,由于其余案件为又确切证据、地点时间背景等,调查过程有缺漏,因次判男助理免罚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