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嘴肥肉岂能掉下 查税奖金人民该给吗?
太极门事件被控诈欺部分10年前已三审定谳无罪,但税务官司却延宕20年始终无解。日前太极门再度举行记者会控诉国税局滥权,要求撤销违法税单,司法与行政单位不同调,侵害人民生命财产权,再添一桩。这件事,凸显两个问题,一,税捐稽征单位滥用行政裁量权,加上行政法院不作为,导致公部门官官相护,置人民权益于脑后;二,税官可领丰厚的税务奖金,『到嘴肥肉岂能轻易掉下』,被外界质疑查税过当。制度须修改,才能有效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太极门事件起因于民国85年检察官侯宽仁向台北国税局检举,太极门弟子给掌门人洪石和的「敬师费」不是赠与,应为「学费」,必须扣税。当时担任台北国税局局长的张盛和,决定开出税单追查漏报的营业所得税,引起太极门不满。全案进入司法程序。然而,经由台北地院一、二审审判,均无证据证明检察官侯宽仁对太极门案的指控,因此判决太极门诈欺及逃漏税案全部无罪,但国税局仍『坚信』太极门有逃漏税之嫌,不撤销开罚的税单。
太极门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但行政法院态度消极,一再发还国税局「另为适法之处分」,换句话说,国税局只要调整金额另外开单即可,等同已立于不败之地,让事件延宕迄今,让太极门痛批官官相护。
太极门被控逃漏税事件,其实只是一般民众不满意税捐稽征单位的缩影。『台湾万万税』,已成受薪阶级嘲讽的口头禅,尤其是每年五月报税期,更有感触。缴税是国人应尽的义务,但如何让民众更心服口服的愿意尽此义务,包括,税制的合理性、税捐稽征单位滥权与否、税官执行过程与奖金妥适性,都应一一加以检视,避免民怨高涨。
太极门事件延宕这么久,除了反映国税局裁量权过大之嫌与行政法院消极不作为之外,税官查税领取丰厚的奖金制度,也长期被外界诟病,「奖金分红」文化,让不少税官抱持开单愈多、奖金愈多的扭曲心态。
其实,民国93年立法院曾删除税务及关务人员查税奖金,然而,民国97年国税局竟以「作业要点」,让税务奖金死灰复燃,依官阶高低分配团体奖励金。今年五月,立委陈莹还踢爆,去年上亿元的税务奖金可说人人有奖,以台北国税局为例,连工友、技工、驾驶及约聘雇人员都人人有奖,不用查税也领得到奖金,看在民众眼里,真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