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足额雇用身障者 三商行人数下降

劳动部今(20)日公告103年2月全国进用身心障碍义务机关(构)最新未足额名单,私立单位中,三商行则出现显著进步。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20)日公告103年2月全国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最新未足额名单,私立单位1,497家中,有1,222家约82%不足进用人数1人,未足额前3名分别为长荣航空不足进用人数为26人、南茂科技不足进用人数为25人、力晶科技不足进用人数为24人,其中,三商行则出现显著进步。

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102年12月及103年1月分别不足进用16人、10人,本期不足进用降至2人,已有显著进步。公立单位未足额进用37家中,89%(33家)不足进用人数1人,未足额前3名分别为国家安全局不足进用 9人、外交部不足进用3人、经济部、国家文官学院均不足进用2人。

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34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3%;私立学校团体民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67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1%,且不得少于1人。

另依同法第43条规定,进用身心障碍人数未达进用标准之机关(构),应定期所在地直辖市、县(市)劳工主管机关之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缴纳差额补助费。

截至103年2月止,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应进用身心障碍者之全国公、私立义务单位总数1万5,906家,依法应进用身心障碍者5万1,875人,实际进用达7万1,440人,已超额进用1万9,565人,超额进用比例37.7%。

未足额进用单位1,534家,占应进用家数9.64%,其中公立单位37家,以私立单位1,497家占未足额家数97.6%为大宗,私立未足额单位仍以民营事业机构1,435家约95.9%为最多。

就未达法定进用机关(构)数逾100家之县市分布情形排序来看,依序台北市730家、新北市197家、桃园县149家、台中市108家,台北市较前月份增加12家、新北市减少6家、桃园县增加10家、台中市减少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