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雇身障者 家数人数双双微幅下滑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公告去年11月全国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最新未足额名单,私立单位未足额进用1,495家中,81%不足额进用1人。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公告去年11月全国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最新未足额名单,私立单位未足额进用1,495家中,81%不足额进用1人,私部们进用人数最多前3名包括南茂科技为28人、联华电子25人、长荣航空25人,整体来看不足额企业家数及人数微幅下滑。

公立单位未足额进用39家中,90%不足额进用1人,未足额前3名分别为国家安全局不足进用9人、国防部军备中山科学研究院第一研究所不足进用2人、新竹县尖石乡公所不足进用2人。

截至102年11月止,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而应进用身心障碍者之全国公、私立义务单位总数1万6,083家,依法应进用身心障碍者5万2,523人,实际进用达7万1,906人,已超额进用1万9,383人,超额进用比例达36.9%。

未足额进用单位1,534家(占应进用家数9.54%),其中公立单位39家,私立单位1,495家占未足额家数97.5%仍为大宗;而私立未足额单位仍以民营事业机构1,430家为最多。

102年11月与上个月比较,全国义务单位增加66家,法定用人数增加224人,在未足额家数上,公立单位减少10家,私立单位减少18家。不足额进用单位合计不足额进用2,399人,与102年10月相较减少25人,包括公立单位不足额减少11人,私立单位不足额减少14人。

再就未达法定进用机关(构)数逾100家之县市分布情形排序来看,依序台北市699家、新北市199家、桃园县154家、台中市114家、新竹市102家,台北市较前月份减少7家、新北市无增减、桃园县减少4家、台中市无增减、新竹市减少2家,5个县市与上个月相比,不足额人数大部分已减少,均有进步。

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38条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34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3%;私立学校团体及民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67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1%,且不得少于1人。